申办资料清单:
1、工商营业执照
2、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企业安全负责人、管理员身份证明、培训合格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5、办公场地:〖办公性质、租赁凭证、租赁合同、40 ㎡以上、大厦消防验收证明、300 ㎡以上提供二次消防、平面图〗
6、经营品种品名:〖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选取所经营品种〗
7、仓库:〖仓库合同、仓储方资质(包含所存储品种)、仓储方营业执照〗
8、运输:〖运输合同、运输方资质(包含所运输品种)、运输方营业执照〗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以变更吗?什么情况要重新办理?
危化证在有效期内,公司出现注册地址及危险品品名变更的情况,都需要重新办理公司的危化证,危化证的有效期重新开始计算。涉及公司名称、法人等变更只需要在安监局系统重新备案换领新证即可。
危化证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危化证到期3个月前向安监局提交以上所需的材料,然后待安监局审查后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盖章。
2、等待审核
将站内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应急预案,气象监测报告,消防部门意见书,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等材料提交监管科审查,安监局监管科要组派相关人员到实地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需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要给与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3、发证或给出书面说明
检查通过准予许可后,应该从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经营许可证;如果没有准予许可,也需要在1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书应该加盖机构的印章。
现在知道危化证快到期了该怎么办了吧!要在到期3个月前进行申请,由于准备材料审核发证都需要时间,所以已经要留够充分的时间进行做延期处理,避免危化证有效期断开,影响企业运营。办理危化证,你也可以进行委托办理延期,自己比较省事,而且办理快。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场所)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划要求和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的证明文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2、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需提供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者安全工程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联系电话:135705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