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危化证的相关流程如下:
1、企业如果还没有营业执照,就需要去工商局先办理营业执照;
2、核查自己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品名,看看是不是易制毒或易制爆的,如果属于,就还需要对其进行备案;
3、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到安监局;
4、安监局的工作人员会先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没有错误,就会通知现场审核的时间;
5、所有材料通过审核后,易制毒危险品许可证办理会作出颁发危化证的决定;
6、等待公示以后,就可以去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了。
易制毒危险品许可证办理批发经营的四类:
◆ 普通类别 - 区应急管理局核发
◆ 易制毒类别 - 市、区应急管理局核发
◆ 易制爆类别 - 市应急管理局核发
◆ 剧毒类别 - 不予新办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易制毒危险品许可证办理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还应当建立剧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以变更吗?什么情况要重新办理?
危化证在有效期内,易制毒危险品许可证办理公司出现注册地址及危险品品名变更的情况,都需要重新办理公司的危化证,危化证的有效期重新开始计算。涉及公司名称、法人等变更只需要在安监局系统重新备案换领新证即可。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易制毒危险品许可证办理储存设施(场所)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划要求和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的证明文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2、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需提供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者安全工程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易制毒危险品许可证办理的特色:
1、公司注册,可体现成品油、石油化工、能源等;
2、范围:汽油、柴油、煤油、原油、燃料油等;
3、1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办理;
4、发票不限量、可提额百万元版;
5、可异地经营、认缴注册资金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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